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8-05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6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利亚德股票9,246,408股(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后,该股份转增后变为18,492,81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3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54%),购买均价为31.46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3日,存续期为24个月。
一、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6)。
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利亚德股票9,246,408股(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后,该股份转增后变为18,492,81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3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54%),购买均价为31.46元。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3日。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10位参与对象离职,根据《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之认购协议》约定,其中1位离职人员继续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剩余9位离职人员经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了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收回其持有份额共168份,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按照《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规定以现金退还,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公司其他5位符合参与条件的非董监高员工认购上述9位参与人被收回的份额。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朱桑,现任公司的董事;参与人员姜毅,现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12月29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推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朱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2016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利亚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姜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5、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监事与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认缴份额 认缴金额(万 占持股计划的
(份) 元) 比例(%)
1 朱桑 董事 150 150 0.5%
2 姜毅 高级管理人员 210 210 0.7%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344人) 29,640 29,640 98.8%
合计 30,000 30,000 100%
6、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7、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8、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18,492,816股,目前锁定期已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未进行卖出。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