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6-044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0名激励对象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1月17日可行权共计518.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期权的28名激励对象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1月17日可行权共计87.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