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三六五网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按该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19 名激励对象 146303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 2019 年回购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 人,为公司公告本
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45 元/股。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的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可解禁首日起至可解禁首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可解禁首日起12个月后一日起至可解禁首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禁首日是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后第一个考核期期满后
一日(如授予日与第一个考核期满日之间不足 12 个月,则为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一日)。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需满足有关法规要求,且达到考核要求才能按规定解除限售。
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由于考虑到环境不确定性较大,考核的重点 在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公司层面
解锁期 解锁条件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19 年 4-12 月经审计后的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0 年 4-12
月经审计后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第二个解锁期 2019 年全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1 年全年经审计后
的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 1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K) 优秀 合规 需要改进
评价标准 A B C
标准系数 1.0 0.3 0
个人当年实际解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禁额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
示,并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2、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本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6、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因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被判处刑事处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7、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
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 2019 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4 日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授予: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由于公司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前发生了业绩预告、重大诉讼与和解、半年报
披露等事项,因此,根据规定去除上述不得进行授予日期,确定 2020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45 元/股。
(三)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3,036 股
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标的 占目前总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额的比 本的比例
股) 例
1 齐东 董事、总经理 300,036 20.51% 0.16%
2 凌云 董秘、副总经理 230,000 15.72% 0.12%
3 程海 财务总监 120,000 8.20% 0.06%
4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813,000 55.57% 0.42%
术)人员(共16人)
合计 1,463,036 100.00% 0.76%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认购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 2020 年-2022 年将
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约为 1021.20 万元。该等公允
价值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本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2020 年 2021 年 2022年
摊销的成本费用(万元) 255.30 595.70 170.20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