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三六五网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
43,139,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3,139,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5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年报全文相关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建议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
192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139,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从原来的税后3万元/年提高到税后6万元/年。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东律师和朱春雨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