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拟讨论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发表意见的,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部具体内容。有关提案需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独立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载明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 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
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
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做出报告。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做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 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上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数;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如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上
等。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时披露。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表决。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举一名董事或者监事的情形除外。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基本情况。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依照股东大会通过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
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的得票数应当分别排序、单独计算,以保 别进行。
证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与比例。
为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本《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第八十四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第八十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
份在 30%及以上时,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依照股东大会通过的《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股东大会、
席股东大会并就其是否存在下列情形向股东大会报告: 董事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
(二)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其他
情况。
独立董事还应就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进行陈述,并接受股东质
询。
第八十六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应对所有提案进行逐 第八十六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应对所有提案进行
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 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按提案提出的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 时间顺序进行表决,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
外,股东大会不应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案同时投同意票。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
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应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占董
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
(二)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 公司董事的资格;
规则;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