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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3 深市 蓝英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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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蓝英装备: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8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相关要求,就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累计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3 次,累计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具体如下:

    (一)监管函

    1、2018 年 4 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沈阳
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杜羽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18]第 33 号),主要内容为:公司预约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
报告,但由于年报编制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延期至 4 月 26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
告。4 月 26 日午间,公司又陆续披露《更正公告一》《更正公告二》等多份公告,对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决算报告、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告等多份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补充
更正。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 条、
第 2.4 条和第 6.3 条的相关规定,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信息披露工作未能达到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杜羽,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相关公告的披露中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
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2.2 条的相关规定。
    2、2018 年 7 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沈阳
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68 号),
主要内容为: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17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14.77 万元-2,777.72 万元;2 月 28 日披露《2017 年
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9.36 万元;4 月 25 日
披露《2017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
718.95 万元;4 月 26 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718.95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修正时间严重滞后。

  你公司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2.1 条、第 2.4 条、第 11.3.4 条和第 11.3.8 条的相关规定。你公司董事会应充
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2021 年 11 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沈阳
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67 号),
主要内容为:2016 年 8 月 6 日,你公司与德国杜尔集团下属的 Car lSchenck AG
(以下简称“CSAG”)等五家子(孙)公司签署《业务购买协议》,购买杜尔集团旗下 85%的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业务(以下简称“CSP 业务”)。该项交易
中,你公司与 CSAG 设立 SBS Ecoclean GmbH(以下简称“SEHQ”),其中你公
司持有 SEHQ85%股份,CSAG 持有 SEHQ15%股份。2016 年 12 月 23 日,你公
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与 CSAG 等公司签署《业务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在
CSP 业务收购完成交割之日起一年届满后,CSAG 可行使其在 SEHQ 所持有 15%
股份的出售选择权,同时上市公司可行使其对于 CSAG 在 SEHQ 所持有 15%股
份的购买选择权。因对交易价格存在争议,CSAG 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向国际仲
裁庭提起仲裁申请,申请金额为 2,277.2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等。2021 年 8 月 23
日,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你公司应向 CSAG 支付 2,046.3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
你公司未及时就前述仲裁及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才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 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6.3 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就监管函涉及事项进行反省和总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与审计等外部机构的沟通,提高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监督管理措施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对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8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因与Carl Schenck AG(以下简称CSAG)
对 SBS Ecoclean GmbH 15%股份的交易价格存在争议,2019 年 4 月 18 日,CSAG
向国际仲裁庭提起仲裁申请,申请金额为 2,277.2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等。2019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收到仲裁通知。2021 年 8 月 23 日,国际仲裁庭作出最终
裁决,你公司应向 CSAG 支付 2,046.3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2021 年 8 月 24 日,
你公司收到裁决文件。你公司未及时就前述仲裁及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
关事项直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的《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及 2021 年 10 月 8 日的《2021 年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才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的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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