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1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2 年 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蓝英工业自
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7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0,126,929.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341,873,070.49 元,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到位,业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中瑞岳华
验字[2012]第 003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自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无需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