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 2020-040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00;(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
3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4人(合计代表5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105,80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8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合计代表2个法人股东),所持股份
92,28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79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13,52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8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计后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8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6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同意 13,48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6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0%。
6.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732,200股、中巨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551,3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武成 石梦杰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