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2-051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沈阳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
合作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2012 年 11 月 8 日,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丙方”)、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智能”
或“丁方”)与沈阳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城管委会”或“甲
方”)、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万润”或“乙方”)
就沈阳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签署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
“合作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沈阳作为中国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和贸易中心,其辐射能
力十分巨大。2010 年初,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
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沈阳作为经济区核心城市,
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2013 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将在辽宁省举行,沈阳市将作为
主要承办城市和全运会主赛场。场馆及全运村选址于大浑南地区,以此为契机,
沈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沈阳城市重心南移、全力发展大浑南的战略构想。
2010 年 2 月,沈阳市做出将东陵区、浑南新区、航高基地三区合署办公的战略
决策,揭开了“建设大浑南、迎接全运会”的序幕。
作为大浑南核心区——浑南新城,北起沈阳三环路、南至机场北路、西至规
划路、东至机场高速路,总规划面积 57 平方公里,是“十二运”的主功能区,
也是承担沈阳市未来行政中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重任的新兴城区。
浑南新城按照“十字轴”形进行规划设计,空间布局非常清晰,南北轴为功
能轴,东西轴为生态景观轴。
浑南新城的发展定位——世界第三代城市典范,新能源时代生态城市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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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国家中心城市,面向国际开放的东北亚枢纽门户,东北亚智慧新城,引领
东北亚产业提升的创意与研发中心发动机,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
(二)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8 月,系由沈阳市浑南
新区国资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凡;注册资金:人民币贰
拾亿元;注册地址:沈阳国际软件园 F8 座 B401 室;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
咨询服务、土地开发与整理、房屋拆除、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高科技项目
经营及成果转让、物流、受政府委托进行区内土地储备、农业产业化开发、生态
农林产业开发、汽车租赁服务。
(三)新城管委会已就本项目进行了招标,公司作为合格投标人中标。沈阳万
润经新城管委会授权,与新城管委会为本项目的联合主办方以及项目资产最终所
有权人。
蓝英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共同连带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义
务、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义务、项目工程移送义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上述合作合同的交易对方为新城管委会及沈阳万润,与公司及蓝英智能不存
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及蓝英智能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1、各方确认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采取投融资建
设模式,确认的投融资建设模式是指丙方和丁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负责本项目
的投融资、建设(包括土建工程、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
统、给水系统、通讯系统等)以及建设管理,并承担风险;丙方或丁方按照合作
合同约定取得甲方或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
2、甲方及乙方共同履行本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的职责,丙方及丁方履行投融
资及项目承办人职责。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及
甲方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定期检查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丙方及丁方应配合定期检查,但甲方或甲方委
托机构的上述检查不能免除丙方及丁方在合作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3、丙方及丁方应完成并移交乙方的工程范围包括: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
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以下分别简称“一期接续”和“二期建设”)合计约 26.2
公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
4、2013 年 10 月底前完成全部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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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作合同价款具体包括:经审核的工程造价总额(指一期接续及二期建
设)、材料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配套工程费、投融资综合费用。
2、投融资综合费用的计算
⑴投融资综合费用按经审核的工程造价总额、材料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配套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年 11%计取(含建设期及回购期)。
⑵建设期投融资综合费用在回购期内不再计取复利。建设期投融资综合费用
在回购期与回购价同期同比例支付。
3、自本项目交工验收并移交之日起进入回购期,合同价款分三年分别按
33%、33%、34%,于进入回购期后每十二个月内由乙方向丙方或丁方支付。
(三)其他
甲方或乙方以财政资金、土地或其他收入作为项目回购的资金来源,切实履
行项目回购的责任,并由甲方出具回购承诺函。
四、合作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将确认相关营
业收入。因此,如果本项目按期完成,将对公司 2012 年至 2013 年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二)合作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现有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在工业化
和信息化进一步融合的基础上,集成多种高新技术的应用,将电力、水、能源、
管理、商业、建筑等城市运行的各个核心系统整合起来,从而为公司在城市智能
化创新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合作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合作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各方明确了支付期
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承诺函,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合作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三)尽管合作合同明确了项目交付时间,但受甲方前期工作进度的影响,实
际交付时间可能存在延迟的风险。
(四)尽管合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价款构成、工程费用的确定原则、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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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费用的计算、合同价款支付进度及支付条件等。但鉴于合同价款及变更价款
须接受甲方指定的造价审核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核,甲方对该项目实行过程审
核,审核结果相加即为最终审核,因此,合同价款将分别以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
的审核结果为依据计算确认。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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