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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吴通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09:30 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
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夏永祥先生、王青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张建国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 2023 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落实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8,312.44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 2.1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5.53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 24.88%。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48,250.4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721.93 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1,263,341,310.8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68,676,689.9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4,664,620.88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现金分配具体条件之一“(1)公 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鉴于此,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 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222,730.17 元,核销收回 19,549.50 元,收回或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420,622.49元,跌价转销 8,914,312.96 元,核销资产 5,236,453.44 元。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度,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与关联方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电子”)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共计 1,733 万元,未超过 2023 年预计总金额 4,094 万元。

  2024年度,预计智能电子与关联方吴通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吴通电子实际控制人项水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
 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万吉先生系母子关系,因此万卫方先生、万吉
 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 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 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 管理的实际需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2023 年度薪酬(万  2024 年度薪酬
                                              元)          (万元)

 1    万卫方    董事长      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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