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及后续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录百纳”)根据控股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或“股东”)的告知,于 2021 年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1%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近期公司收到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及后续安排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本次增持实施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盈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 252,089,953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3%,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40,903,0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合计持有本公司 292,993,0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88%。
2. 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 盈峰集团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华录百纳中长期发展的信心。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华录百纳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14,394,784股,不超过18,379,930股(含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9日已增持)。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盈峰集团将基于
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4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
6.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7.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 承诺:盈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9.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主体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盈峰集团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增持方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 持 比 例 增持均价 金额
名称 式 (股) (%) (元/股) (万元)
集中竞 2021 年 3 月 4 日 11,377,40 5,664.
价交易 至 6 月 10 日 0 1.23% 4.98 08
盈峰 证券非
集团 交易过 2021 年 3 月 19 不适用 不适用
日 5,955,684 0.65%
户
合计 17,333,08 1.89% - 5,664.
4 08
四、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盈峰集团 252,089,953 27.43% 269,423,037 29.32%
其中:无限 143,967,111 15.67% 161,300,195 17.55%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08,122,842 11.77% 108,122,842 11.77%
股份
何剑锋 40,903,059 4.45% 40,903,059 4.45%
其中:无限 40,903,059 4.45% 40,903,059 4.45%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 计 292,993,012 31.88% 310,326,096 33.77%
注:表格中如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五、后续安排
近期股东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配套规则及监管指引,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最后一笔交易完成 6 个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优先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本次增持的股份予以减持,产生的收益将上交上市公司。
本次增持的后续安排不改变盈峰集团对资本市场及华录百纳中长期发展的信心,盈峰集团将继续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长足发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峰集团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及后续安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 本次增持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的情况。
3. 盈峰集团将根据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盈峰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及后续安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