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方刚 董事长、总经理 200 5.00% 0.22%
张静萍 董事、财务负责人 50 1.25% 0.05%
李倩 董事会秘书 50 1.25% 0.05%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40人) 3,700 92.50% 4.03%
合计(43 人) 4,000 100% 4.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
第一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
第二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
第三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较好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65%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二)授予数量:4,0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43 人
(四)授予价格:3.83 元/股
(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方刚 董事长、总经理 200 5.00% 0.22%
张静萍 董事、财务负责人 50 1.25% 0.05%
李倩 董事会秘书 50 1.25% 0.05%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40人) 3,700 92.50% 4.03%
合计(43 人) 4,000 100% 4.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