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1,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4 人。2020 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63,126.32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 73,610.9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
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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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已购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逸飞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女士,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女士,1994 年 8 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7 年 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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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过对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和考察,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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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