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90 深市 荣科科技


首页 公告 荣科科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荣科科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荣科科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黄河大厦14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何任晖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139,695,9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53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139,055,9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53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6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9,178,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58%。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见
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逐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何航校先生、胡长根先生、何任晖先生、袁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提名何航校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提名胡长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提名何任晖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提名袁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南霖先生、罗新建先生、刘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提名南霖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提名罗新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提名刘爱民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董晓燕女士、宋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提名董晓燕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提名宋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695,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9,178,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于绍水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