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或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
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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