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23,328.3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5,016.83元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469,919.76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9,171,1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30,053.6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84,585,570股。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
[2019]3592号);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