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3号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永全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
份167,338,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4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67,338,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47%;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923,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27%。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逐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4《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8《关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9《关于终止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33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同
意923,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侯阳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