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七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录
释义......7
第一章总则 ......8
一、基本原则......8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与确定标准......8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8
二、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及条件......8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9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10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10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锁定期限......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1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2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与权益处置办法......1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2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2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13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4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4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4
第十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5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16
特别提示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荣科科技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总数不超过40人,其中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8人。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集合信托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6,000万元,份额上限为6,000万份,按照最高不超过2:1设立优先级信托份额和次级信托份额,优先级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4,000万份,次级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2,000万份。本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份额和次级信托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崔万涛先生和付艳杰女士承诺为集合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信托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集合信托计划将以集中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股票代码:300290)。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6、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或子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标的股票/公司股票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 指 拟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号——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草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总则
荣科科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
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与确定标准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
二、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及条件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人数不超过40人,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6,000万份。其中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8人。参加本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认购份额及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如下如未:
占本计划总份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认购份额(万元)
的比例(%)
1 尹春福 董事 600 10.00
2 冯丽 董事 150 2.50
3 李小龙 监事 150 2.50
4 艾川 监事 100 1.67
5 王齐 高管 100 1.67
6 刘斌 高管 150 2.50
7 赵金清 高管 150 2.50
8 张羽 高管 500 8.3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900 31.67
其他员工 4,100 68.33
合 计 6,000 1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