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一七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录
释义...... 7
第一章 总则......8
一、基本原则......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与确定标准...... 9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9
二、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及条件......9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11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1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锁定期限...... 1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 1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2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3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4
一、持有人...... 14
二、持有人会议......14
三、管理委员会......16
四、资产管理机构......18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与权益处置办法...... 1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9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9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20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2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2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21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2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3
第十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24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25
特别提示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荣科科技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总数不超过40人,其中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8人。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集合信托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6,000万元,份额上限为6,000万份,按照最高不超过2:1设立优先级信托份额和次级信托份额,优先级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4,000万份,次级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2,000万份。本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份额和次级信托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崔万涛先生和付艳杰女士承诺为集合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信托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集合信托计划将以集中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股票代码:300290)。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6、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或子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标的股票/公司股票 指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 指 拟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号——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草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份参加对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与确定标准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
二、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及条件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员工。
在公司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包括组建公司(或持股超过 5%)、
兼职或提供服务的,不得成为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资金自筹、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6,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6,000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
数倍份额,最低认购金额为 1万元(即 1万份),超出最低认购份额部分金额必须
认购 1 万元的整数倍份额,最高认购份数为 6,000万份(即认购金额为 6,000万
元)。若最终认购金额超过6,000万元,将以1万元为单位逐步下调单个员工的认购
金额上限,直至认购总金额为6,000万元为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人数不超过40人,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6,000万份。其中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8人。参加本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认购份额及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如下如未:
占本计划总份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认购份额(万元)
的比例(%)
1 尹春福 董事 600 10.00
2 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