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89 深市 利德曼


首页 公告 利德曼: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利德曼: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8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董事会同意选举尧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尧子(召集人)、黄岩谊、张志谦;

  审计委员会成员:杨格(召集人)、郑允新、安娜;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志谦(召集人)、郑允新、杨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安娜(召集人)、李相国、杨格。

  三、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监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耀良先生、张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丽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阳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丁耀良先生代行总裁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事务,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丽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电子邮箱:leadman@leadmanbio.com。

  传  真:010-67856540-8881。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朱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邮箱:ping.zhu@leadmanbi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证券事务代表朱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六、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聘任陈博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王凯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杨政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3、本次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尧子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和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历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主管、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总监、北控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发展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凯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尧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允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信证券华南股
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粤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郑允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相国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历任韩国未来资产证券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监、医智诺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相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岩谊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专业,2002年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无机化学专业;先后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应用物理系、斯坦福大学生物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回到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心研究员;兼任深圳湾实验室资深研究员、科研部部长。长年从事核酸分析、测序技术、单细胞分析和微流控器件等多个领域的研究;曾担任国家科技部863计划“新一代测序仪及配套试剂”重大专项首席专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2014年入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黄岩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志谦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6 月毕业于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自1992年7月在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学院(现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暨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任职,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科室副主任、主任。期间曾赴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梅奥诊所进行访问或博士后研究。1994 年 6 月获北京医科大学肿瘤

学博士学位(在职)。2016 年 6 月-2021 年 5 月兼任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
学院教授。2024 年 4 月起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术副院长。2021 年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安娜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