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为 56,129,397.53 元及相应利息;反诉为 47,21
4,531.07 元及相应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 2022 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 3,259.62 万元。结合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远鸿医疗应向公司返还对应的货物(如无法返还,则扣减相应货款),公司预计新增利息支出 77.18 万元(暂计
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利息),将对本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鸿医疗”),后期,公司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远鸿医疗提出反诉,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2021)京 0115 民初 7415 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
与远鸿医疗双方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
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一、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 02 民终 6506 号】。根据该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649,894 元,由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24,947 元(已交纳),由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 324,947 元(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 3,259.62 万元。结
合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远鸿医疗应向公司返还对应的货物(如无法返还,则扣减相应货款),公司预计新增利息支出 77.18 万元(暂计至 2023年 9 月 28 日利息),将对本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3)京 02 民终 6506 号】。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