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
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
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
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
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 年
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东箭科技、协创数据、美联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晓鑫,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协创数据、三孚新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倪明昭,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十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2022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
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其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