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11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杨政和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1%)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杨政和女士(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政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12 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金融工程专业。自 2012 年在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商务拓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赛纳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
事。其中 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借调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兼任百济神州生物药
业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官。
截至本公告日,杨政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