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11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朱萍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邮箱:ping.zhu@leadmanbi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萍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投资经理,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朱萍女士于 2019 年 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朱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