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11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
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凯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91%)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杨政和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和
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