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6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德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公司自有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的部分物业对外出租。2019年7月1日,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波罗”)签订了《关于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2,52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现将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名称: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保罗
3、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13号楼
5、经营范围:生产火灾报警设备;研究、设计、开发、销售火灾及安全报警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从事火灾及安全报警产品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阿波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出租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2、出租物业
出租物业的租赁面积为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利德曼厂区三层2,520平方米。
3、租期
乙方承租出租物业的租期为五年,自甲方实际交付出租物业之日起算。自甲方实际交付出租物业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前一日为第一个租赁年度,以此类推。
4、租金及支付方式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为免租期;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出租物业的固定租金为人民币2.6元/天/平方米;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租物业的固定租金为人民币2.73元/天/平方米。乙方应自免租期届满后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应于当季度的一日或之前支付。
5、押金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20万元的押金,以担保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
6、违约责任
(1)出现归因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为人民币40万元。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另行赔偿差额。所有本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如有)等款项,如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于十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出租物业租金中扣除。
(2)租赁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水电费、有偿服务费等费用的全部或部分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千分之六的违约金。
(3)出现归因于乙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人民币40万元。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差额。所有本合同中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如有)等款项,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于十日内仍未向甲方支付的,甲方有权自行从押金中扣除。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的,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自争议产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出租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合同生效
自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出租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将其对外出租可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在租赁期限内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和现金流入,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阿波罗签订的《关于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