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88,354.8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48,835.48元,2018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8,439,519.36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8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9,363,673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8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超过公司2018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结合公司持续发展考虑,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