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46,686,979.8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68,697.99元,2017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
42,018,281.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 389,416,753.88 元,扣
除本年度支付股利4,236,717.35元,截至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427,198,318.39元。
公司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3,805,2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714,157.05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26%;剩余未分配利润414,484,161.3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与公司业绩情况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