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8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687,681.9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公
积金 568,768.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61,525,902.44 元,减去 2019 年度分
配利润 7,096,769.4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59,548,046.79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7,941,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69,121.03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