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8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持股24,036,1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7.11%)计划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 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该减持计划自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收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的《关于拟减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靳国文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靳国文先生持有公司股数为24,03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1%, 靳国文先生于2019年8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 届满日为2020年2月2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靳国 文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 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靳国文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之日,靳国文先生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靳国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靳国文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靳国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靳国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