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2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靳国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靳国文先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8年7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大宗交易 2015年6月23日 67.59 600,000 0.178%
大宗交易 2016年12月8日 31.86 70,000 0.021%
大宗交易 2017年5月22日 27.17 1,000,000 0.296%
竞价交易 2017年7月17日 25.849 11,000 0.003%
竞价交易 2017年7月18日 25.205 200,000 0.059%
靳国文
竞价交易 2017年7月19日 24.92 220,000 0.065%
竞价交易 2017年7月20日 25.622 125,500 0.037%
竞价交易 2017年7月21日 25.608 120,000 0.036%
竞价交易 2017年8月28日 32.792 120,000 0.036%
竞价交易 2017年8月30日 31.766 203,500 0.060%
竞价交易 2017年9月5日 33.87 40,000 0.012%
竞价交易 2017年9月11日 32.05 10,000 0.003%
竞价交易 2017年9月12日 32.56 20,000 0.006%
竞价交易 2017月9月14日 32.452 10,000 0.003%
竞价交易 2017年9月18日 31.795 76,600 0.023%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4日 25.889 40,000 0.012%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8日 26.535 77,300 0.023%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1日 26.67 50,000 0.015%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6日 15.818 385,500 0.114%
合计 3,379,400 1.00%
注:合计数计算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840,000 8.24% 24,536,100 7.26%
靳国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0,000 2.06% 5,844,900 1.73%
高管锁定股 20,880,000 6.18% 18,691,200 5.53%
注: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靳国文先生在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5,5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靳国文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靳国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靳国文先生持股比例为7.26%,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4、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靳国文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截至本公告日,靳国文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靳国文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