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或“飞利信份”)股票(证券代
码:300287,证券简称:飞利信)于 2024 年 2024 年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7 月
2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7
月26 日、7 月 29 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4 年 7 月 25 日签订的《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已按照履行董事会审议程
序并于当日披露《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此后就《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的第一批具体实施于 2024 年7 月 27 日签订了《云
服务采购协议》,公司今日已按规定披露。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