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0-1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岳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052%,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4%;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2,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881%,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299%,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75%。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数量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截至该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岳路先生、许莉女士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罗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获悉罗伟先生本次减持 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03%,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罗伟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12.17 4.26 5,000 0.0003%
岳路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9.17 4.34 810,000 0.0564%
许莉 集中竞价 2020.6.18-2020.9.17 5.16 675,000 0.0470%
合计 - - - 1,490,000 0.1038%
注:小数位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3,300,000 0.2299% 3,295,000 0.2296%
罗伟 限售股 2,475,000 0.1724% 2,475,000 0.1724%
无限售流通股 825,000 0.0575% 820,000 0.0571%
持股总数 4,380,000 0.3052% 3,570,000 0.2487%
岳路 限售股 3,285,000 0.2289% 3,285,000 0.2289%
无限售流通股 1,095,000 0.0763% 285,000 0.0199%
持股总数 2,700,000 0.1881% 2,025,000 0.1411%
许莉 限售股 2,025,000 0.1411% 2,025,000 0.1411%
无限售流通股 675,000 0.047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股东岳路先生、许莉女士、罗伟先生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股东岳路先生、许莉女士、罗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