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0-08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9 层多媒体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振华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 到 9:25,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10 月 9 日 9:15 到 15:00 的任
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
表公司股份 347,526,4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1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346,108,8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14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17,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8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1 人,代表股份 2,297,22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1601%。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石权先生、岳路先生、刘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杨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振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杨振华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杨振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90%。
1.2 选举曹忻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曹忻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曹忻军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曹忻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1.3 选举陈洪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洪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陈洪顺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陈洪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1.4 选举石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石权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石权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石权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1.5 选举岳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岳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岳路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岳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1.6 选举刘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2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8%;刘萧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刘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9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4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汉坡先生、李荣先生、张明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王汉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汉坡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王汉坡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王汉坡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2.2 选举李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李荣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李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2.3 选举张明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明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张明照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张明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惠超先生、李士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杨惠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杨惠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杨惠超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杨惠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88%。
3.2 选举李士玉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李士玉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7,41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李士玉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李士玉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2,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弓伟丽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