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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飞利信: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0-09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杨惠超先生

    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李荣先生、王汉坡先生、陈洪顺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荣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张明照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长杨振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明照先生、李荣先生、曹忻军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明照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王汉坡先生、杨振华先生、张明照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汉坡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杨振华先生

    副总经理:曹忻军先生、岳路先生、唐劼先生、李婷女士

    财务负责人:徐宁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2053775

    传真:010-60958100

    电子邮箱:phls@philisense.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邮编:100191


    五、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情况

    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程雅倩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2058123

    传真:010-60958100

    电子邮箱:phls@philisense.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邮编:100191

    程雅倩女士将协助处理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待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后,公司将按照流程聘任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六、公司部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许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许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许莉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许莉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俊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吴俊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5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俊楠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丛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刘丛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许莉女士、吴俊楠女士、刘丛丛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长、总经理、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振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1983-1988年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杨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3,353,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与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曹忻军,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1993年获得北京工商大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曹忻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03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6%,与杨振华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洪顺,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 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
械制造专业。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就职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洪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881,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9%,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王守言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汉坡,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1984 年毕业
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4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国家
科技部任处级公务员;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
所任主任;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
独立董事;2003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汉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李荣,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1985 年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 AAIA 国际会计师、澳大利亚 MIPA 公共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
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1985 年 8 月至 1987 年 6 月,就职于财政部海洋石油税
务局任科员;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任主任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3 月,就职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勤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
任会计师;1995 年 4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中大华堂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
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国信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通审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就职于北京华信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华夏
正风会计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华夏
天海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华夏中才(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中
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呈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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