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8-06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被动减持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利信”)分别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深国投”)设立“华润信托 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集合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信托 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
根据《华润信托·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集合信托计划的优先委托人(优先受益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表飞利信员工持股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劣后委托人(劣后受益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份额比例为2:1。本集合信托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劣后信托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为集合信托计划优先信托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相应利息。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当信托单位参考净值触及信托合同约定的预警线或止损线的情形时,差额补足义务人需按信托合同约定追加增强信托资金。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飞利信股票【26,534,857】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26,206,584.35】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8.525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88%】。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单一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即锁定期为2017年9月19日-2018年9月19日)。
截止2018年9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26,534,857】股股票,且未曾主动出售过公司股票。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当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单位参考净值触及信托合同约定的警戒线或平仓线(止损线)的情形时,差额补足义务人代表(差额补足义务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委托王守言为差额补足义务人代表)需追加增强信托资金恢复约定的权益比率。本信托计划预警线对应的信托单位参考净值为0.85;止损线对应的信托单位参考净值为0.80。当信托单位参考净值触及止损线时,如果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加增强资金,华润深国投将立即指令本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单一资金信托将非现金资产按市价委托方式进行全部变现,无论之后信托单位参考净值是否恢复至预警线以上(不含),上述操作均不可逆转。标的单一资金信托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后,标的单一资金信托提前终止。信托计划变现完毕后的信托计划财产在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在扣除相关费用并满足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和参考
信托收益、超额收益、返还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追加的增强信托资金后,剩余资产归劣后委托人所有。
受公司股价下跌影响,截止2018年10月10日,在所有差额补足义务人委
托下,差额补足义务人代表王守言先生已累计追加增强信托资金超过5900万元。
因近期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单位参考净值自2018
年10月11日收盘起低于止损线。截止2018年10月15日中午12点,因差额补足义务人未能补足增强资金,华润深国投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单一资金信托发出减持指令,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间将飞利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全部【26,534,857】股股票进行了全部减持操作。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
序号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成交金额(元)
(股) 股本比例
1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15日 8,148,000 34,443,776.00 0.5677%
2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16日 9,140,400 38,125,608.77 0.6368%
3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17日 9,246,457 38,367,577.40 0.6442%
合计 26,534,857 110,936,962.17 1.8488%
四、其他说明
由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受托人华润深国投已下达指令将飞利信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飞利信公司股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