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章程修订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80.0125 万元。 21,471.612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480.01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1,471.61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21,480.0125 万股。 为:普通股 21,471.6125 万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形的除外。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提起诉讼。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权性质的证券。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即 5 人)时; 6 人)时;
……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
视为出席。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
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 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反馈意见。 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关股东的同意。 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
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 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
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 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提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股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电话号码。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间及表决程序。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投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确载明网络或其它方式的表决时间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及表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现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上午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3:00。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 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 上午 9:15 至下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