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1-052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独立董事已对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构建更加稳定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若按上限金额和股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 20
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3%。按照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
41,529,646 19.32% 46,529,646 21.65%
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173,409,979 80.68% 168,409,979 78.35%
通股
总股本 214,939,625 100.00% 214,939,625 100.00%
2、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 20 元
/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按照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
41,529,646 19.32% 44,029,646 20.48%
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173,409,979 80.68% 170,909,979 79.52%
通股
总股本 214,939,625 100.00% 214,939,625 100.00%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3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257,198,152.78元,负债总额
407,266,278.87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2.39%;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9,931,873.91元、流动资产为924,127,713.50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8,747,942.92元,实现净利润121,439,043.47元,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0,353,262.99元,实现净利润30,801,483.70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此外,本次回购 A 股社会公众股份规模有限,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元) (万股)
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5-12 13.32 1.1 0.0051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5-13 13.11 0.9 0.0042
宗寿松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