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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6 深市 安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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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安科瑞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安科瑞:安科瑞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1-025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13.9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493.9625万股减至21,480.0125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科瑞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9 年 5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 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447.7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03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确定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7.71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8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14 日。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8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4.03 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确定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合格的 6 人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合计 7.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更正。钱耀君、武普江、王巍、季晓春、徐军、姚波 6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 7.6 万股回购注销。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2.6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31%。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8.6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80%,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公司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 7.6 万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3.83 元/股,回购人数为 6 人,回购金额为 291,080 元。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
按照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 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第一批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为 4.8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 13.95 万股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回购原因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指标要求为:以2018年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同时,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激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辞退、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姚波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钱耀君等7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已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对其10人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13.95万股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5万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
(21,493.9625万股)的 0.0649%。

    3、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03元/股,回购金额为562,185元。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71,791  19.85%                    42,532,291  19.80%

    高管锁定股      39,805,501  18.52%                    39,805,501  18.53%

    股权限售股        2,866,290    1.33%      -139,500      2,726,790    1.2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267,834  80.15%                    172,267,834  80.20%

三、股份总数        214,939,625  100.00%      -139,500      214,800,125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优秀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姚波等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钱耀君等 7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已不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对该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13.95万股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姚波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钱耀君等7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已不满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对该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五期限制性股票13.95万股回购注
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七、第五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法律意见书

    安科瑞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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