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18-007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中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王茂廷先生、陈汉民先生、李鹏飞先生、陆家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4459.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1445.97万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14459.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229.85万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689.55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在《证券时报》上登载了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董事会编制《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在《证券时报》上登载了提示性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
拟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周中先生全权处理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4.1 提名周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 提名朱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3 提名罗叶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中先生、朱芳女士、罗叶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5.1提名李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2提名陆家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3提名王金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4提名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鹏飞先生、陆家星先生、王金元先生、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王茂廷先生及陈汉民先生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茂廷先生及陈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茂廷先生及陈汉民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六、审议《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除周丽、蔡守平、王晓明3人因离职以及姚波、陆伟青、邹佳俊、李海全、蔡磊、张新慧、坎鹏程、胡勤浩、李烽、史振、张伟民、张杨伟、陈康康、施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