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公
司于2022 年 4 月 26 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4.89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012、2022-037、2022-046、2022-047、2022-050、2022-065、2022-076、2022-078、2022-087、2022-094、2023-001)。
(三)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6,762,039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6736 %,最高成交价为 41.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80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249,983,355.8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曦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88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762,039 股)的 1.994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20,185,141 股的 25%(即 5,046,285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762,039 股。根据本次股份回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以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本次回购的
6,762,039 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份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598,452 19.98% +6,762,039 207,360,491 20.66%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3,211,886 80.02% -6,762,039 796,449,847 79.34%
总股本 1,003,810,338 100.00% 0 1,003,810,338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