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2-039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99,839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回购公司股份,因此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98,610,499股(即: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998,610,499 股 × 0.11 元 / 股
=109,847,154.89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9,847,154.89元÷1,003,810,338股=0.109430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09430元/股。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199,83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199,839.00股后的998,610,4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9 张曦
2 00*****496 张兵
3 01*****530 司留启
4 01*****384 宋锡滨
5 01*****712 许少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99,839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回购公司股份,因此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98,610,499股(即: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998,610,499 股 × 0.11 元 / 股
=109,847,154.8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9,847,154.89元÷1,003,810,338股=0.109430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09430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24号
2、咨询联系人:许少梅、赵红艳
3、咨询电话:0546-8073768
4、传真电话:0546-807361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