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1-048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瓷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2945号《关于同意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批复,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对象张曦发行股份40,469,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6,499,996.93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196,669.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303,327.8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兑付完成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六)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直接使用由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含自有票据背书转让)和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
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
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