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1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经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3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成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长安信托-国瓷材料第二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8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的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871,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成交金额 88,887,728.02 元,成交均价 18.247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
买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 642,227,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前述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实施完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由
4,871,331 股变更为 7,306,99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76%。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机构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