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3-00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先生、董事兼总裁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潘
岭松先生、副总裁张海军先生、副总裁凌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63,361,3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9362%)的大
股东符冠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500 万股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9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4,352,8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447%)的董事兼
总裁朱晓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00 万股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92%)。
3、持有本公司股份 9,227,7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307%)的董事会
秘书潘岭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30 万股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21%)。
4、持有本公司股份 4,985,5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48%)的副总裁
张海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00 万
股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92%)。
5、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5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4%)的副总裁
凌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90 万股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1%)。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符冠华先生、董事兼总裁朱晓宁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岭松先生、副总裁张海军先生、副总裁凌晨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符冠华 163,361,376 12.9362%
2 朱晓宁 4,352,879 0.3447%
3 潘岭松 9,227,738 0.7307%
4 张海军 4,985,565 0.3948%
5 凌晨 156,576 0.01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序 股东姓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 减持方式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
号 名 股份(万股) 总股本比例
1 符冠华 2500 1.9797% 集中竞价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
大宗交易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2 朱晓宁 100 0.0792% 集中竞价或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
3 潘岭松 230 0.1821% 集中竞价或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
4 张海军 100 0.0792% 集中竞价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
大宗交易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5 凌晨 3.90 0.0031% 集中竞价或 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大宗交易 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股东潘岭松、张海军、朱晓宁承诺:自苏交科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符冠华、朱晓宁、潘岭松、张海军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