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11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使用 9,6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下,再次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
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管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起始日期 投资期 预期年化收 资金来源
理人 (万元) 限 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挂
钩汇率区间累计 2021 年
型法人人民币结 中国工 保本浮动 20,000 12 月 31 177 天 1.30%-3.79% 闲置自有
构性存款产品-专 商银行 收益型 日 资金
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S 款
中国工商银行挂
钩汇率区间累计 2021 年
型法人人民币结 中国工 保本浮动 15,000 12 月 31 352 天 1.50%-3.79% 闲置自有
构性存款产品-专 商银行 收益型 日 资金
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X 款
合计投资金额 35,000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理财投资合同的主要条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签署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及《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S 款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专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S 款
2、产品代码:22ZH003S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
5、目标客户:法人客户
6、产品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期限:177 天
8、产品募集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01 月 03 日
9、投资冷静期:产品募集期内,中国工商银行为投资者提供不少于 24 小时
的投资冷静期。在产品募集的全程,投资者如改变决定,有权通过撤单解除本产品的购买约定。工商银行将及时退回/解冻投资者本金款项。在此基础上,投资冷静期内(募集期的最后 24 小时),工商银行将再为投资者提供撤单操作便利,冷静期内不接受购买,仅支持撤单。
10、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11、产品到期日:2022 年 6 月 30 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12、认购起点及投资金额递增单位:认购起点为 1,000 万元人民币,超过起点
部分,以 10,000 的整数倍递增。
14、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
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5、挂钩标的观察期:2022 年 1 月 4 日(含)-2022 年 6 月 28 日(含),观察期总
天数(M)为 176 天;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保持在区间内的天数。
16、挂钩标的初始价格: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
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7、观察区间
观察区间上限:初始价格+540 个基点
观察区间下限:初始价格-540 个基点
18、预期年化收益率:1.30%+2.49%×N/M,1.30%、2.49%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 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 1.30%,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 3.79%,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9、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3 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20、产品实际存续天数: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21、产品本金返还:若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本金将 100%
返还。
22、资金到账日:本金于产品到期日到账,收益最晚将于产品到期日后的第
23、工作日:采用按纽约和北京标准均为银行工作日的日期。
24、提前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25、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工商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26、税款: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27、产品成立: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中国工商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规模低于 10,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告本产品不成立,并于宣告不成立日次日将全部本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投资者购买产品当日至宣告不成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宣告不成立日至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如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告该产品不成立,并于宣告不成立日次日将全部本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投资者购买产品当日至宣告不成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宣告不成立日至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28、其他约定:若本产品成立,投资者购买产品当日至产品起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投资者认购本金。
(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X 款基本要素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专户型 2022 年第 003 期 X 款
2、产品代码:22ZH003X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
5、目标客户:法人客户
6、产品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期限:352 天
8、产品募集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01 月 03 日
9、投资冷静期:产品募集期内,中国工商银行为投资者提供不少于 24 小时
品的购买约定。工商银行将及时退回/解冻投资者本金款项。在此基础上,投资冷静期内(募集期的最后 24 小时),工商银行将再为投资者提供撤单操作便利,冷静期内不接受购买,仅支持撤单。
10、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11、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12、认购起点及投资金额递增单位:认购起点为 1,000 万元人民币,超过起点
部分,以 10,000 的整数倍递增。
13、计划发行量:6.3 亿元
14、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
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5、挂钩标的观察期:2022 年 1 月 4 日(含)-2022 年 12 月 20 日(含),观察期
总天数(M)为 351 天;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保持在区间内的天数。
16、挂钩标的初始价格: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
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7、观察区间
观察区间上限:初始价格+790 个基点
观察区间下限:初始价格-790 个基点
18、预期年化收益率:1.50%+2.29%×N/M,1.50%,2.29%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 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 1.50%,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 3.79%,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续天数/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3 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20、产品实际存续天数: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21、产品本金返还:若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本金将 100%
返还。
22、资金到账日:本金于产品到期日到账,收益最晚将于产品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账。
23、工作日:采用按纽约和北京标准均为银行工作日的日期。
24、提前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25、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工商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26、税款: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