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派息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0 元/股调整为 8.0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由 2,389,658,710.80 元调整为 2,357,602,313.46 元;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变。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市国资委已出具批复,对珠江实业集团认购苏交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及通过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受让符冠华、王军华所持苏交科部分股份,从而获得苏交科控制权无不同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决定对珠江实业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971,405,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
元(含税)。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公司 2020 年度权益派息实施情况,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派息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实施 2020 年度权益派息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根据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971,405,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 元(含税),
并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益分派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由 8.20 元/股调整为 8.09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七)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89,658,710.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 51,750,000.00 38,500,000.00
2 偿还银行借款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51,158,710.80 1,151,158,710.80
合计 2,402,908,710.80 2,389,658,710.8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7,602,313.4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 51,750,000.00 38,500,000.00
2 偿还银行借款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1,119,102,313.46 1,119,102,313.46
合计 2,370,852,313.46 2,357,602,313.46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