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0-02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1,405,9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姓名
1 01*****625 符冠华
2 00*****707 王军华
3 08*****09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19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8*****96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3 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咨询联系人:潘岭松、姚晓萍
咨询电话:025-86576542
传真电话:025-8657666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