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8-03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先生,以及原高管朱绍玮先生、原高管曹荣吉先生、原高管梁新政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2%。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管及原高管实施减持计划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5月11日 15.19 3,300 0.00%
朱晓宁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5月14日 15.09 50,000 0.01%
合计 53,300 0.01%
朱晓宁先生减持的以上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01,442 0.52% 4,127,399 0.51%
朱晓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361 0.13% 975,885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1,081 0.39% 3,151,514 0.39%
注:朱晓宁先生在《2017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的股本登记
日2018年5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2,948,142股,送转股后其股份增至4,127,399
股,公司总股本由578,217,846股增至809,504,984股。
3、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大鹏先生、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潘岭松先生以及原高管朱绍玮先生、原高管曹荣吉先生、原高管梁新政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朱晓宁的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曹荣吉、梁新政已于2018年1月14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
原定任期为2015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目前已过原定任期;股东朱
绍玮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高管已在离任公告时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并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时间过半时进行了进展披露。股东朱晓宁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300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其他董事、高管、原高管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本次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大鹏、张海军、朱晓宁、潘岭松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