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业伙伴计划(第2 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八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公司”或“本公司”)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计划最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期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鉴于本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下同)较上年度增长率超过20%,公司提取当年度业绩事业伙伴计划专项基金3,000万元作为本期计划的资金来源之一。
4、苏交科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事业伙伴群体的首次激励方式。若事业伙伴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但不影响苏交科事业伙伴计划的继续存续。
5、本期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期计划合同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6、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在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子公司等经营主体逐年增加、员工人数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并借鉴国际先进企业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多层次骨干员工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参与深度与广度,加强骨干员工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化公司文化凝聚力,公司拟实施“事业伙伴计划”。
参与事业伙伴计划的事业伙伴群体分为高级事业伙伴和普通事业伙伴。高级事业伙伴从符合资格标准的普通事业伙伴中经提名和选举产生。事业伙伴群体具有评议公司内部董事、年度评议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战略评审的权力与职责,是深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骨干组织。
2、事业伙伴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人员。事业伙伴群体年度人员规模,根据公司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公司中国大陆地区聘用员工总人数进行控制,由公司在事业伙伴群体年度遴选前发布。
3、事业伙伴群体激励方式为事业伙伴群体可以参与认购各年度发行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期事业伙伴计划参与人数合计不超过108人,其中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业伙伴不超过96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公司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设立。
5、本期事业伙伴计划设立规模上限为6,000万元,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事业伙伴的自有资金和公司基于年度业绩按1:1的比例相应提取的事业伙伴计划专项基金。
6、本期事业伙伴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7、本期事业伙伴计划(草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待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苏交科股票,事业伙伴计划持有人代表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事业伙伴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全部有效的事业伙伴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期事业伙伴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的激励实施形式、考核标准、股票锁定期等分别如下:(1)激励实施形式:事业伙伴计划将以事业伙伴自有资金及公司业绩提取基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苏交科股票,并持有一定期限,实现长期共享共担。
(2)激励资金构成、考核标准:事业伙伴将以自有资金出资,同时公司按1:1的比例相应提取基于年度业绩的事业伙伴计划专项基金,共同认购本期事业伙伴计划份额。本期事业伙伴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苏交科股票。公司提取的事业伙伴计划专项基金不超过当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
(3)股票锁定期:在事业伙伴计划所购买股票结构中,事业伙伴以个人出资购买的股票部分锁定期为3年,3年后解禁;事业伙伴以事业伙伴计划专项基金出资购买的股票部分锁定期为8年,8年后解禁。锁定期自当年度事业伙伴计划所购买苏交科股票登记至事业伙伴计划名下时起算。
10、本期事业伙伴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5
释义......6
一、事业伙伴计划基本原则、目的和意义......7
二、事业伙伴计划适用范围、架构、职责......8
三、关于事业伙伴激励......8
四、事业伙伴计划参加对象的资格标准......8
五、事业伙伴计划人员规模......9
六、事业伙伴计划提名与选举......10
七、事业伙伴计划的管理模式......10
八、持有人代表的选任程序......13
九、事业伙伴计划退出与降级......13
十、事业伙伴计划的资产及其投资......14
十一、标的股票的锁定期......15
十二、公司融资时事业伙伴计划的参与方式......15
十三、事业伙伴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5
十四、实行事业伙伴计划的程序......16
十五、其他......1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苏交科、公司、本公司、上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苏交科事业伙伴计划、事业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伙伴计划
伙伴计划
本期事业伙伴计划、苏交科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
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本计指 持股计划)
划、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伙伴计划(第2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期事业伙伴计划且参与认购苏交科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标的股票 指 事业伙伴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取得的苏交科股票
持有人代表 指 参加本期事业伙伴计划的持有人通过事业伙伴计划持有
人会议选出的一名代表,该代表亦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伙伴是高度认同公司文化与核心价值观,深刻理解公司发展战略,其品质和行动与公司的愿景和使命保持高度一致,有能力、有激情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不断创造价值的群体。
一、事业伙伴计划基本原则、目的和意义
1、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事业伙伴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公司任何人不得利用事业伙伴计划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本着遵循公司自主决定,事业伙伴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事业伙伴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事业伙伴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2、目的和意义
公司实施事业伙伴计划,主要达成以下目的和意义:
(1)优化治理
通过事业伙伴群体评议内部董事,形成防范重大风险的治理机制,为公司未来的治理和决策铺路,和各级管理者、股东形成互补、制衡的管理与治理模式;(2)传承文化
公司长期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事业伙伴群体一致的价值观和文化传承;公司战略联合的企业越来越多,文化的一致性越来越重要,不但需要制度来贯彻,更需要靠事业伙伴群体来磨合和弘扬;
(3)发展员工
通过事业伙伴群体参与决策、荣誉认可、激励认可、动态调整等机制,来发展人才、引进人才、利益共享、激发活力。
二、事业伙伴计划适用范围、架构、职责
1、事业伙伴计划适用范围
本期事业伙伴计划适用于公司及其中国大陆地区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海外子公司待条件成熟后纳入。
所有参与认购苏交科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业伙伴必须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并已签署劳动合同。
2、事业伙伴成员架构
事业伙伴群体成员分为高级事业伙伴和普通事业伙伴。